甫刑指即《尚书·吕刑》,甫刑名字寓意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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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《尚书·吕刑》
1.即《尚书·吕刑》。周穆王时有关刑罚的文告,由吕侯请命而颁,后因吕侯后代改封甫侯,故《吕刑》又称《甫刑》。《礼记·缁衣》:“《甫刑》曰:‘苗民匪用命,制以刑。’”孔颖达疏:“甫侯为穆王说刑,故称《甫刑》。”《孝经·天子》:“《甫刑》云:‘一人有庆,兆民赖之。’”唐玄宗注:“《甫刑》,即《尚书·吕刑》也。”汉·桓宽《盐铁论·诏圣》:“《春秋》原罪,《甫刑》制狱。”
2.借指周代刑法。汉·扬雄《解嘲》:“甫刑靡敝,秦法酷烈,圣汉权制,而萧何造律,宜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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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拼音
fǔ- 五行
水- 结构
单一- 郑码
fb- 笔画
7画- 笔顺
1251124
甫字含义为:古代男子的美称,后也表示刚刚,刚才,开始;还指田里长得壮健的新苗;形容为希望,未来;用作名字寓意为清新俊逸,旭日东升,壮志凌云,锦绣前程。